政策文件

学校政策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学校政策 > 正文

2026世界杯官网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管理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26-03-02    来源:     点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2026世界杯官网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西电园〔2025〕2号)等规定,结合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是指学校将职务科技成果作为出资条件,依法与他人共同设立公司或参股他人已有公司的行为。

第三条  资产经营公司代表学校负责持有和运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所形成的股权。

第四条  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可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通过协议定价的,应以评估价值作为定价的参考依据。转化给国有全资企业的,原则上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

第二章  作价投资的条件

第五条  学校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成立或参股企业(以下统称“目标企业”)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目标企业的主营业务应当围绕学校拟转化成果的研发生产等活动开展;

(二)合作方经营状况良好,守法诚信,无不良记录;

(三)鼓励完成人以货币资本出资;

(四)其他合法合理条件。

第六条  资产经营公司在目标企业发展过程中,应保障学校校名、校誉、科技成果等权益不受损失。

第三章  作价投资的流程

第七条  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流程包括申请受理、方案制定、校内公示、决策审批、组织实施和备案归档,具体如下:

(一)申请受理。成果完成人向大学科技园提交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大学科技园根据申请表情况组织专业机构对作价投资的可行性进行论证,与完成人所在院所协商后给出受理意见。

(二)方案制定。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组织专业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价值评估,协同完成人所在院所制定初步的作价投资方案。就目标企业的股权结构、出资安排、董监事会构成、学校持有股权退出机制等主要事项与完成人及合作方达成一致,通过制定投资协议、公司章程等形式对科技成果的权属、作价、出资比例等事项明确约定,明晰股权。

(三)校内公示。大学科技园按规定在大学科技园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科技成果名称、简介、拟合作方名称和拟交易价格,公示期15日。

(四)决策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大学科技园按照《2026世界杯官网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西电园〔2025〕2号)规定履行分级审批手续。

(五)组织实施。资产经营公司按照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方案,与合作方签订作价投资合作协议,办理工商登记或工商变更手续以及成果权属变更。成果完成人按照学校规定在人力资源部办理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相关手续。

(六)备案归档。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或变更后,资产经营公司按照国资处要求进行备案。

第四章  作价投资的投后管理

第八条  资产经营公司代表学校开展作价投资活动,履行投后管理职责,承担保证学校权益的责任,促进目标企业健康发展。

第九条  学校对目标企业持股比例较大(通常≥20%)或对企业有重大影响力时,根据与投资方协商情况,可由资产经营公司向目标企业派驻董事参与决策,派驻监事监督财务和合规性。学校及资产经营公司对目标企业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不得干预目标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具体业务决策,发现经营期间有损学校权益情形的,应及时向经营性资产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管理或应对措施。

第十条  资产经营公司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将上一年度目标企业的股权(份)变动、资产损益、董监事委派与管理、财务情况等形成年度工作报告,连同目标企业年度审计报告等附件资料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第十一条  对于学校持股比例较低、不实际控制的参股企业,可对其采取简化治理的参与方式,但该类企业须每年向资产经营公司备案其经营情况。

第十二条  归属学校的股权,由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管理,具备条件的要及时退出,持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年,超过5年的应在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中予以单独说明。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成果完成人应如实报告交易是否存在利益关联情况;如存在关联情况,还应在申请表中签署承诺,确保交易程序公正,不存在利益输送。

第十四条  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科技成果完成人,对科技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实施性负有保证义务,并事先对内部利益分配、纠纷处理作出明确安排,确保科技成果作价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十五条  科技成果完成人违反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泄露科技成果相关内容,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合作企业同类的业务,给学校或资产经营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此前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等文件中,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大学科技园负责解释。


  • 附件【附件1-4.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