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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大学科技园工作职责

国家大学科技园(简称“大学科技园”)是服务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行政职能部门,具体如下:

1.规划职能

(1)牵头负责全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统一管理,建立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相关单位,规范并推动全校转化活动。

(2)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顶层规划与制度建设,统筹指导相关工作,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改革力度。

(3)负责成果转化类平台的建设与运行管理,重点建设并管理概念验证中心、中试熟化平台、产业创新中心等核心平台。

(4)负责指导科技园运营机构编制大学科技园中远期发展规划。

2.监管职能

(1)负责指导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与成果完成人规范、有序开展成果转化工作。

(2)负责指导大学科技园运营机构申报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

(3)负责协调大学科技园运营机构发展过程中与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等国、省机构的关系,对接企业与学校的横向合作。

(4)负责指导大学科技园运营机构开展科技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平台的运营管理。

3.评估职能

(1)负责组织完成教育部、科技部对科技园周期性绩效评价工作。提高大学科技园国内评价等级;指导大学科技园完成教育部、科技部年度统计报告,申请年度财政部免税政策。

(2)负责组织开展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在成果转化、师生创业等方面工作成效的评估工作。

4.服务职能

(1)负责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为开展有组织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前端支撑,推动科技成果快速落地转化。

(2)负责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转化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立科技金融工具包,为转化项目提供全周期支持。

(3)负责科技成果的挖掘、展示与推广工作,通过路演、参展、成果交易平台、创新创业大赛等方式,主动挖掘并展示学校高新技术成果,加强学校科技成果展示度。

(4)负责全链条孵化载体建设、全方位服务体系搭建及全要素创新生态培育。

(5)配合师生创新创业服务工作,推动拔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通过学生创业实践能力培育及卓越工程师实践平台建设,建好技术研发、未来产业人才等关键力量。

(6)负责学校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为科技成果转化和创业孵化提供专业、高效的人力资源保障。

(7)配合统筹调配校友资源,建立校友企业家、投资人与校内科技成果的常态化对接机制,构建学校创新创业校友网络。